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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简介
作者:乔妍  发布时间:2012-10-30 17:26:35 打印 字号: | |
谯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亳州市谯城区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面积2226平方公里,人口163万余人。1986年撤县建市(县级),2000年成立亳州市(地级),原县级亳州市改设为谯城区,辖2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工业园区。谯城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商成汤王建都肇始,是一座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以“三朝古都”名扬海内外。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物产丰富,经济繁荣,饮誉国内外的古井贡酒产自谯城区古井镇,谯城区盛产中药材,拥有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中心。

   谯城区人民法院前身是原亳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0月10日建院,时有在职干警12名。1969年4月12日,受“文革”影响,法院被撤销。1973年6月30日,恢复亳县人民法院建制,编制20人,时有在职干警13名。1986年亳州撤县设县级市,同年6月,更名为亳州市人民法院,坐落于原亳州市新华路中段。2000年亳州升格为地级市后设谯城区,2000年7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撤销原亳州市人民法院,设立谯城区人民法院,现坐落于谯城区三曹路358号。我院现有编制171人,在职干警16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本科学历151人,大专学历8人。内设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司法鉴定室、工会、督查室等8个综合科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审监庭等10个院直业务庭,1 个法警大队和6个基层人民法庭。

   近年来,谯城区人民法院在中共谯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完善司法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以来,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近6000件。先后被授予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亳州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亳州市第四届、第五届文明单位,市级园林单位,亳州市卫生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谯城区十佳文明单位,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谯城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谯城区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曹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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