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购买了170余万条医护人员信息,后陆续向百余名下线出售这些信息,获利4万余元,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上缴国库;责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人民币四万元,立即销毁所储存的全部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全国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审理查明,2015年,被告人张某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该公司是做医学论文中介的,张某系电话销售,负责推销医学论文、医学期刊。在此工作期间,张某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170余万条全国医护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单位、职称、电话号码等)。2021年下半年,张某陆续向百余名从事医学论文、医学期刊销售工作的下线出售上述全国医护人员信息,非法获利4万余元。
另查明,被告张某非法收购并出售医护人员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张某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张某收集全国医护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及住址等信息170余万条,后大规模非法出售给他人,扰乱不特定的医护人员的安宁,给社会秩序及管理增加负担,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其给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依法结合其违法所得情况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