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国旗法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国旗法》相关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九条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网络使用的国旗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第十四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北京天安门广场每日举行升旗仪式。 学校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第十九条 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第二十一条 国旗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旗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旗及其图案。 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旗法的修订意义
国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崇高敬意和深厚情感。修改国旗法,完善国家标志制度,展现大国气象,强化国家观念,有利于增强全体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也有利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