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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法院:“拒执罪”威慑 被执行人还款认罚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24-06-27 18:26: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卢某某赶到谯城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示感谢。

      该案要追溯至20182月。彼时张某、李某某、沈某某为了资金周转向卢某某借款80万元,约定了借期和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三人未能按约还款。经卢某某多次催要后,三人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因索要剩余本息未果,20204月卢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张某、李某某、沈某某限期清偿拖欠卢某某的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张某、李某某、沈某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20216月中旬被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全面调查了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实地走访三被执行人住处,多次督促三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然而三被执行人始终拖延执行,后期更是电话不接、面也不露。在辗转多方均联系不上当事人后,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全面摸排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经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执行法官发现三被执行人近一年均有数十万流水不等。经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向谯城法院提起“拒执罪”自诉。

20243月初,谯城法院立案受理该起自诉案件,并分别于3月上旬至中旬对张某、李某某、沈某某等三人作出逮捕决定。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三人陆续被逮捕,并被处以每人1万元罚款。后经执行法官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人共支付了84万元执行款,申请人认可案结事了并撤诉,该案在“拒执罪”威慑下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乔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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