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谯城法院,感谢执行干警持续实地扣划工资款,有力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某的丈夫贾某于2013年及2014年共借给汪某12万元,写有欠条并约定了利息,后贾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2018年贾某病故,王某及其儿女将汪某诉至法院,要求汪某偿还欠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汪某于2019年9月前偿还王某及其儿女借款本金12万元,王某及其儿女自愿放弃利息。2019年9月,汪某未能偿还欠款,遂被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财付通账户,扣划了其存款1万余元,然而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始终下落不明。经辗转调查,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工资卡,定期赴银行扣划被执行人工资并支付给申请人。后申请人表示自己身体不适需要钱款治病,执行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宗旨,加快了扣划频率以缓解申请人困难。
截至2024年初,案款已经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