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贪污一案。
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五马镇泗合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五马镇政府实施李石槽村土地复垦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假申报房屋面积及领取未拆迁房屋村民房屋补偿款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32.5755万元占为己有。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认罪认罚,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秩序良好。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自公安机关、亳州学院、汤陵街道等单位的2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鲜活、直击灵魂的廉政警示教育课。